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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昆明市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直属正处级机构。下辖十四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共15个直属机构,市局机关内设9个处(室)。

   

机构名称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电话

8215793

投诉电话

8103912

邮政编码

650106

传真号码

8058736

办公时间

900-1700

办公地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729(梁家河电影院斜对面,可乘54K2、临1、附681130路公交车)

网  址

http://www.kmfda.gov.cn

电子邮箱

kmsfda@sina.com

职  能

(一)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和综合监督措施办法,制定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协调辖区内重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综合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领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种植、医疗单位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检定、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七)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及管理工作;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承办省局在新药评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制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中的相关工作。

(九)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管理全市食药监系统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以及相关的工资福利、基层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对全市食药监系统财务、经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十)组织实施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的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驻店药师进行管理;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药品监督员的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的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市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医药产业政策。

(十二)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1-805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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