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队加强市场巡查
责令逾期不申报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限期改正
药品经营(零售)GSP强制认证是保证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中药品来源合法性的重要保证,我市全面实施药品经营GSP认证6年以来,对于规范药品购销渠道的合法性,防范假药流入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
市稽查队最近在对市场的巡查中发现,有数家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认证已经逾期的情况下,仍不到药监部门申请再认证,由于离上次GSP认证已经过去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需要对以上企业在药品经营中的GSP执行情况再认证,稽查队于检查现场中对该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到相关部门申请再认证,并于申请受理后的3个月内做好再认证准备。稽查队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巡查,发现逾期仍不申请GSP再认证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信息来源: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